征集單位: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 征集時間:2022-10-20~2022-10-20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社會各界人士:
進一步提升我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平,促進畜禽養殖業綠色循環發展,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政策要求,根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組織編制了《冠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22-2025年)》。
意見反饋時間自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20日,共30天。歡迎通過留言、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寶貴意見,我單位將認真研究采納合理意見建議,征集意見結束后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內更新結果反饋,公開采納各方意見情況。
受理單位: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
地址:山東省聊城市冠縣世紀大廈806室
郵編:252500
電話:0635-6055579
電子郵箱:stxjsbgs@163.com
進一步提升我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平,促進畜禽養殖業綠色循環發展,貫徹落實國家及地方政策要求,根據《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組織編制了《冠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22-2025年)》,作為“十四五”時期全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導性文件。
一、規劃編制背景
2013年10月8日,國務院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了《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該條例第十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農牧主管部門編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實施。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22〕82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魯環字〔2022〕17號)的要求,各縣(市、區)、市屬開發區要按照時間節點完成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
《全國“十四五”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規劃》《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2021-2025年)》指明了畜禽養殖行業發展方向,明確了污染防治目標任務。根據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 促進畜牧業綠色健康發展的通知》(2017年2月27日)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印發的《聊城市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聊政辦發〔2018〕10 號),建立養殖場信息管理平臺,完善政策扶持,以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為核心,以種養結合為抓手,推進畜禽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加強科技支撐,推廣新技術、新模式,健全制度體系,強化責任落實,全面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持續提升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平,促進聊城市種養結合、農牧循環新格局的可持續發展。
作為冠縣農業發展的主導產業,近年來冠縣畜牧業不斷發展壯大,但是部分畜牧從業者環保意識不強,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理意識薄弱,設施設備和技術力量缺乏,養殖戶主動投入治污積極性不高,畜牧業與環境保護工作未達到協調發展。
為了深入貫徹與落實國家及地方政策要求,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實施,建設糞肥還田基礎設施,加快形成以糞肥還田利用為紐帶的種養結合循環發展新格局,聊城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組織開展了《冠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22-2025年)》編制工作。
二、規劃的形成過程
2022年6月,組成冠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團隊。
2022年7月,開始向各相關單位征集規劃編制基礎資料,并著手規劃編制的前期工作。
2022年8月,為進一步提高規劃的編制水平和質量,使規劃更加切合冠縣實際情況,編制人員深入鄉鎮進行摸排調研,完成規劃初稿的編制工作。
自2022年8月以來,規劃前后共向各鄉(鎮)人民政府以及各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四次,在結合充分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不斷補充修改完善規劃文本,形成規劃送審稿。
2022年9月29日通過專家評審,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完善文本,最終形成規劃報批稿。
三、規劃體例和編制內容
規劃由規劃總則、區域概況、規劃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八個部分組成。
第一章,規劃總則。主要包括了編制背景、指導思想和規劃范圍等方面的內容。
第二章,項目區域概況。主要包括了區域自然條件、社會經濟條件、生態環境概況以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現狀等方面的內容,概述了冠縣當前自然及社會環境情況以及冠縣畜禽養殖及污染防治現狀
第三章,規劃目標。指標的確定立足冠縣實際情況,突出規劃的約束力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主要任務。主要分為明確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總體要求、提升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完善糞污處理和利用設施、建立健全臺賬管理制度、強化環境監管等五個方面。
第五章,重點工程。包括糞污集中處理中心建設工程、養殖場(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提檔升級工程、田間配套設施建設工程和監管體系建設工程。
第六章,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主要包括投資估算依據以及資金籌措方式。
第七章,效益分析,主要從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三個方面分析了規劃實施帶來的效益。
第八章,保障措施。主要提出了加強項目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強化技術服務、加強監督管理、營造宣傳氛圍五個方面來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的通知》(環辦土壤函〔2022〕82號)《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魯環字〔2022〕17號)
此次意見征集共收到建議2條,采納1條。具體請見下表:
消息來源 | 反饋途徑 | 反饋時間 | 提出的意見或建議內容 | 采納與否 | 采納與否的理由 |
李** | 電話 | 2022年11月12日 | 要加強對畜禽糞污的污染治理 | 是 | 經研究決定予以采納,具體理由是:冠縣畜禽養殖糞污處理方面,規模養殖場均已配套污染防治設施,但存在污染防治設施建而不用、容量不匹配等問題;部分專業戶配套設施不完善,廠區內未做雨污分流,導致污水產生量增加,采用簡易運輸車輛,運輸過程存在灑落現象。養殖場戶污染防治意識淡薄,糞污處理不及時及偷排漏排等違法行為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大氣等的污染。 |
趙** | 現場 | 2022年11月18日 | 規劃里面加入對散養戶如何加強監管 | 否 | 經研究決定不予采納,具體理由是:冠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主體是畜禽規模養殖場及養殖專業戶,本次規劃不包含散養戶。但今后有關部門及鄉鎮政府將一如既往的積極宣傳,明確規模以下畜禽養殖專業戶、散養戶的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督促完善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規范畜禽廢棄物的處理,進一步提升養殖戶的環境保護責任意識。 |
《冠縣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2022-2025年)》
該意見征集已結束,無法進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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