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單位: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征集時間:2020-09-01~2020-09-30
根據冠縣人民政府決定,為冠縣人民政府2020年第3批建設用地的需要,擬征收清泉街道三里韓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了《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已經冠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對本方案有異議的,應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冠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冠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公示地點: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和涉及村莊公示欄
公示日期: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通訊地址:冠縣冠宜春西路82號
電子郵箱:gxgbk2011@126.com
聯系電話:0635-7125625
郵政編碼:252500
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三里韓村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冠縣人民政府決定,為冠縣人民政府2020年第3批建設用地的需要,擬征收清泉街道三里韓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了《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已經冠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擬征收地塊一位于團結路南側、規劃雙擁路北側、武訓大道西側、三里韓村村莊東側,清泉街道三里韓村。征收土地總面積109.401畝,全部為建設用地(全部為住宅用地)。
擬征收地塊二位于規劃雙擁路南側、三里韓村農村道路北側、三里韓村水澆地西側、三里韓村水澆地東側,清泉街道三里韓村。征收土地總面積73.689畝,全部為建設用地(全部為住宅用地)。
擬征收地塊三位于三里韓村水澆地南側、五里韓村村莊北側、武訓大道西側、三里韓村水澆地東側,清泉街道三里韓村。征收土地總面積3.024畝,全部為建設用地(全部為住宅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文件公布的冠縣征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執行。
建設用地位于第Ⅰ級區片,補償標準為7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征收現狀調查補償登記表》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1302.7980萬元,該費用已包含在拆遷補償費中,不再另行補償。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遷,按照冠縣人民政府制定的拆遷補償方案執行,不再另行補償,無其他地上附著物。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村委會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拆遷補償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遷,按冠縣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安置。
(二)社會保障安置:冠縣人民政府對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279.1710萬元,由冠縣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于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征收經批準后,由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清泉街道辦事處、村委會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0日,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應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冠縣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冠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示。
聯系人:馮金哲;聯系電話:0635-7125657
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9月1日
《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三里韓村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促進依法、高效、和諧征地,切實維護被征地群眾合法權益,參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17)76號)等有關法律文件規定,研究制定了《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三里韓村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出臺目的
為進一步促進依法、高效、和諧征地,切實維護被征地群眾合法權益。
二、重要舉措
文件制定的重要舉措主要體現在:依法確定征地補償標準,嚴格履行征地程序,及時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切實做好拆遷補償安置、群眾工作和社會穩定等工作。
三、決策依據
《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17)76號)等有關法律文件規定。
四、政策背景
《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17)76號)等有關法律文件規定 。
五、主要內容說明
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安置意見,其他事項。
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訂了《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自公示期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聽證,視為無意見,放棄聽證。
冠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冠縣2020年第3批次建設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見征集
該意見征集已結束,無法進行提交



魯公網安備371525000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