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6-05-1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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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交通運輸局
2026-05-15
冠縣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主體信息
主體名稱 | 冠縣交通運輸局 |
聯系方式 | 0635-7113789 |
辦公地址 | 山東省聊城市冠縣育才路75號 |
機構職能 |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工作法律、法規,起草縣級權限內的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行業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計劃、標準并監督實施。擬訂機場發展的戰略、政策和規劃、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有關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推進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建立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相適應的制度體制機制,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優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擬訂綜合交通運輸地方標準,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 (三)組織協調全縣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綜合運輸,承擔道路、水路、地方鐵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水路、地方鐵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范、標準并監督實施。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道路、水路、地方鐵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客運工作。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 (四)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機場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貫徹執行行業有關規費政策并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公路通行費收費標準、公路超限檢測站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 (五)承擔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機場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標準并監督實施,擬訂機場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城市軌道交通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機場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機場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按照規定負責港口規劃工作。 (六)承擔縣屬重點交通運輸企業的業務指導工作。 (七)具體組織國省干線公路、縣級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指導監督全縣高速公路的建設、養護。指導監督縣級以下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 (八)承擔縣管內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縣管內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險品運輸監管工作,組織縣管內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船舶(不含漁業船舶)以及相關水上設施登記、防治污染工作。 (九)貫徹實施國家、省、市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范,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國際運輸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推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三)按照相應權限,負責道路運輸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公路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縣管區域城市公共交通運營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參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切實強化綜合交通運輸理念,推動交通運輸行業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加大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和下放力度;規范行政審批運行機制,推行交通運輸綜合審批服務,推進交通運輸審批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高交通運輸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加快綜合交通運輸現代治理體系建設,提供優質便民化服務,建設人民滿意交通。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以及公路、地方鐵路橋梁安全進行監管。縣水利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負責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進行監管。縣行政審批局負責發放《采砂許可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利用,按照有關規定根據縣行政審批局發放的《采砂許可證》發放《采礦許可證》。 2.關于校車安全管理的職責分工。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置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上報工作和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縣公安局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關于危險化學品監管的職責分工。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縣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開展核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縣應急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按照上級委托受理相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材料,核發職責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依法查處非法買賣、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案件。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企業營業執照。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獲得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現場制作的大型儲罐,在生產工藝裝置中用于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和加工操作的中間罐體)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用于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4.關于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投資促進、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摩托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縣發展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發展改革部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冠縣分局負責加強成品油生產經營環評條件審查,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范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縣商務投資促進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維護市場流通秩序。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加強對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對移交的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案件進行查處。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 5.與縣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縣行政審批局對承擔的行政許可等事項,要做好受理、審核、辦理等工作,及時將相關事項的辦理情況和數據信息通報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并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責任。縣交通運輸局根據職責分工承擔相關監管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配合縣行政審批局做好行政審批事前論證、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協調溝通等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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