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6-07-2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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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6-07-27
冠縣2026年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為切實做好全縣2026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做好2026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聊教體字〔2026〕14號)和《冠縣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實施方案》(冠教組字〔2021〕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2026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條件
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非冠縣戶籍子女。
二、入學材料
(一)城區公辦中小學
1.其父母在招生片區購買商品住房的適齡兒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證明子女關系的戶口簿;②監護人身份證;③不動產權證(房權證)、購房合同、回遷安置協議(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其父母在招生片區企業務工(或經商)的適齡兒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證明子女關系的戶口簿;②監護人身份證;③經商類提供1年以上工商營業執照和經營流水;務工類提供1年以上企業正式勞動合同和職工養老保險繳納憑證。
(二)其他公辦小學
入學條件:其父母在轄區務工、經商半年以上或購買房產的適齡兒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證明子女關系的戶口簿;②經商類提供半年以上轄區內監護人工商營業執照;務工類提供半年以上轄區內監護人企業勞動合同;監護人購買房產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房權證)或購房合同。
(三)有關說明
1.工商營業執照(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異常狀態的,不予認可)、正式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繳納憑證、房屋租賃合同等證件,其有效期限截至2026年8月31日須連續滿1年(非城區公辦中小學須連續滿6個月)。經商類需同時提供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明或門市租賃合同及出租方身份證等佐證材料;現場核驗時,經營范圍須與營業執照登記信息一致。一家店面多個營業執照、經營場所沒有獨立通道等不予認可。
2.提供的所有證件均指學生父母所持有,其中小產權房、商鋪、商業店面房、儲藏室、車庫、工業廠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為學生申請入學的房產依據。
3.房屋產權由適齡兒童少年父母與他人按份共有的,其父母所占產權份額合計不得低于50%。
4.因實驗中學、第三中學初中部學位相對緊張,符合上述兩校第3類報名條件的學生,在網上報名時應選擇“統籌安置”選項或其他志愿學校。選擇“統籌安置”的,由縣教體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三、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學”
1.各聯合校要本著“就近入學”的原則,合理劃定轄區內小學的招生片區范圍,對原有片區需要調整的,要提前分析研判,合理引導群眾預期。各鄉鎮中學、煙莊街道辦事處中學接受轄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城區公辦中小學劃定各自招生片區范圍,鑒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具有不均勻性、街區形狀具有不規則性,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依據當前適齡學生人數、小區人口、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行政區劃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區等劃定各學校適當的招生服務片區,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
3.冠縣一中初中部、冠縣武訓中學初中部因位置特殊,不易單獨劃片,“西環路以東、武訓大道以西,濟邯鐵路以南、團結路以北”區域內符合城區公辦初中報名條件的,可自主選擇其中一所學校網上報名,當報名人數不足學校招生計劃時全部錄取,超過招生計劃則實行抽簽錄取,未被抽簽錄取的,在規定時間內二次報名其他符合條件的學校。
(二)民辦學校全面落實“公民同招、免試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縣教體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選擇生源。
1.招生計劃。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招生范圍限于縣域內,按全縣應入小學一年級總數的5%核定招生計劃,共計270人,六所民辦學校各分配45人;初中一年級只招收本校六年級正常畢業生,閉環運行。未經縣教體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擅自變更招生計劃,嚴禁無計劃招生,否則不予注冊學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校承擔。招生時間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
2.招生方式。小學一年級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多于招生計劃的,采取抽簽方式錄取。招生完成后,縣教體局按照確定的錄取名單注冊學籍、發放教科書,中途不允許招收插班生、借讀生。
四、報名時間和工作流程
(一)網上報名登記階段(7月22日-7月31日)
全縣公辦中小學報名時間為7月22日-7月31日。冠縣一中初中部、冠縣武訓中學初中部、民辦小學一年級報名時間為7月22日-7月23日。
報名流程:適齡兒童監護人在手機上下載并安裝“愛山東”APP,由法定監護人在APP內完成注冊及實名身份認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在APP首頁左上角選擇“聊城市”,點擊“義務教育招生”,進入后依次選擇【聊城市】【冠縣】,點擊【確認,去報名】,點擊【中小學入學信息采集和網上報名】即可進入“冠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然后根據所在片區和報名條件類別進行信息填報,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完成報名。
未被冠縣一中初中部、冠縣武訓中學初中部及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抽簽錄取的適齡兒童,監護人要及時刪除全部報名信息,并在7月31日之前選擇符合條件的學校進行二次平臺報名。
網上報名登記先后順序與入學先后順序無關,建議錯峰登錄報名系統。如果無法在網上報名成功,可以攜帶報名材料,在報名期間前往報名學校咨詢,由學校協助網上報名。
(二)材料審核階段(8月1日-8月7日)
材料審核分網上審核和現場核查兩個階段。凡是網上大數據審核合格的,全部實現“零證明”“一網通辦”,數據共享驗證通過者無需重復提交紙質證明。未通過網上大數據審核的,家長需要在招生平臺補充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或將相關入學紙質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報名期間送交到報名學校進行現場初審,再由學校到相關部門或實地進一步復查核實。
(三)招生錄取階段(8月8日-8月14日)
城區公辦中小學按照報名條件的三個類別順序依次錄取,統籌安置。當依次錄取到某一類別,符合入學條件人數超過本校招生計劃時,則采取開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據相對就近原則,分流到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出現同一家庭的兩個子女分別在兩所公辦學校就讀時,家長可向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由縣教體局協調安排兩個子女到空余學位充足的同一公辦學校就讀。
(四)報到入學
符合鄉鎮(街道)入學資格的由所在鄉鎮(街道)聯合校簽發《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被民辦學校和城區公辦中小學錄取的由縣教體局簽發《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適齡兒童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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