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6-01-3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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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民政局
2026-01-31
冠縣民政局關于開展縣管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2025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管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各有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社會團體年度檢查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和《山東省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冠縣民政局將于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縣管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開展2025年度檢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2025年7月1日(不含)前在冠縣民政局、冠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登記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均應按照本通知要求接受年度檢查(慈善組織除外)。
二、年檢內容
主要包括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情況、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情況、履行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人員和機構變動情況、財務管理情況、發揮作用情況及其他需要檢查的情況。
三、年檢程序
(一)網上填報。2026年3月1日起,各縣管社會組織登錄“山東省社會組織服務終端”(http://120.221.154.252:8088/socialorg/net/login.jsp),在管理模塊年度檢查菜單欄,按照系統提示要求,填寫2025年度工作報告書,并上傳相關電子文件。
(二)業務主管單位或者行業管理部門初審。3月31日前,各縣管社會組織在線打印年度工作報告書,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社會組織印章,報業務主管單位或者行業管理部門初審。其中,已脫鉤和直接登記的全縣性行業協會商會,按照冠縣縣委社會工作部調整理順的全縣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業管理部門(業務主管單位)對應關系,報主要行業管理部門初審,其他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于5月31日前直接報縣民政局審查。業務主管單位或者行業管理部門審查后出具“擬合格”“擬基本合格”或者“擬不合格”的初審結論,并加蓋印章。
(三)登記管理機關終審。5月31日前,各縣管社會組織將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初審蓋章頁掃描上傳至“山東省社會組織服務終端”,將全部年檢材料提交縣民政局審查。縣民政局發現報送的材料不齊全或者對年檢材料有疑義的,將通過系統反饋、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社會組織補齊補正或作出說明,社會組織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齊補正或作出說明。
(四)出具年檢結論。冠縣民政局依據《山東省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實施辦法》等法規政策,對縣管社會組織報送的年檢材料進行審查,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擬定結論??h管社會組織可持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到縣民政局加蓋年檢結論戳記。
四、有關要求
(一)各縣管社會組織應當認真履行年檢義務,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如實填報和提交相關材料,對年檢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承擔責任。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查以及在年檢材料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的社會組織縣民政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二)對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社會組織,縣民政局將責令其限期整改。未按規定完成整改的,縣民政局將按照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相關規定處置。
年檢服務電話:0635-5100259。
冠縣民政局
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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