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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11-07
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四批)
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冠縣某熟食門市部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2024年8月30日,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冠縣某熟食門市部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56元,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7月23日,我局收到食品檢測公司發來的《檢驗報告》,顯示冠縣某熟食門市部生產的燒雞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在收到檢驗報告后對檢驗結果無異議,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復檢申請。經局領導批準,我局于2024年8月2日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當事人生產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其行為違反了《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2024年8月30日,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
食品生產中超限量使用添加劑,嚴重危害公眾健康。過量添加劑可損害消化系統,干擾營養吸收,甚至誘發癌癥。同時,此行為也侵蝕消費者信任,破壞市場秩序,影響食品產業健康發展。
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冠縣某羊湯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4年9月12日,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冠縣某羊湯館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的違法行為,作出了沒收超過保質期的“廣味源”廣味幼滑蝦醬2瓶、“海天”柱侯醬1瓶、“海天”叉燒醬1瓶,并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8月26日,我局執法人員對冠縣某羊湯館進行監督檢查時,在該店加工場所的后廚案臺上發現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具體情況如下:“廣味源”廣味幼滑蝦醬2瓶,其中1瓶已開封使用,其余1瓶未開封;“海天”柱侯醬1瓶,已開封使用;“海天”叉燒醬1瓶,已開封使用。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過保質期,并且與其他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混放在一起,現場未發現其他同類替代品。當事人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 2024年9月12日,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
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嚴重威脅食品安全,可能導致消費者健康受損,引發食物中毒等嚴重后果。此舉還損害企業信譽,影響行業形象,加劇社會信任危機。
冠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冠縣某餐飲店未按規定清洗餐飲具、食品加工設施設備案
2024年9月12日,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冠縣某餐飲店未按規定清洗餐飲具、食品加工設施設備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4年8月5日,我局執法人員對冠縣某餐飲店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按規定清洗餐飲具、未按規定清洗維護食品加工設施、設備。于當日向其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2024年8月23日,我局執法人員對其進行復查,發現問題仍然存在。當事人的行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4年9月12日,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的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
餐飲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清洗餐飲具及食品加工設施設備,將嚴重威脅食品安全,易引發食源性疾病,損害消費者健康。此舉亦損害餐飲業信譽,影響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必須嚴格監管,確保餐飲衛生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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