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縣司法局2025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
時間: 2025-03-24 10:31
索引號
11371525004442025C/2025-45681323
發布機構
冠縣司法局
發文日期
2025-03-24
名稱
冠縣司法局2025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
| 冠縣司法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 | |||||||||
| 序號 | 權責清單事項 | 抽查事項 | 抽查內容 | 檢查對象 | 事項類別 | 檢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頻次 | 檢查主體 | 檢查依據 |
| 1 | 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協會進行監督 | 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協會進行監督 | 1.律師隊伍建設情 況;2.業務活動開展情況;3.律師執業表現情況;4.內部管理情況;5.受行政獎懲、行業獎懲的情況;6.履行律師協會會員義務的情況;7.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根據需要認為應當檢查考核的其他事項 | 律師事務所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網絡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冠縣司法局 | 1.《律師法》(1996年5月通過,2017年9月修正)第四條; 2.《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號發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號修正)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 3.《律師執業管理辦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2號發布,2016年9月司法部令第134號修訂)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 4.《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司法部令第121號)第四條、第六條。 |
| 2 | 對公證員、公證機構及公證協會進行監督 | 對公證員、公證機構及公證協會進行監督 | 1.公證機構組織建設 情況;2.公證機構隊伍建設情況;3.公證機構執業活動情況;4.公證機構質量控制情況;5.公證機構內部管理情況 | 公證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網絡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冠縣司法局 | 1.《公證法》(2005年8月通過,2017年9月修正)第五條; 2.《公證程序規則》(2006年5月18日司法部令第103號發布,2020年10月20日司法部令第145號修正)第八條; 3.《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2006年2月司法部令第101號發布)第五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 |
| 3 | 對司法鑒定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協會進行監督 | 對司法鑒定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協會進行監督 | 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情況;2.執行司 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情況;3.業務開展和鑒定質量情況;4.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情況;5.制定和執行管理制度情況;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 司法鑒定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書面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冠縣司法局 | 1.《山東省司法鑒定條例》(2011年11月通過)第六條、第四十六條; 2.《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2005年9月司法部令第95號公布)第三十四條 |
| 4 | 對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機構、人員執業的檢查 | 對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機構、人員執業的檢查 | 1.黨建工作情況;2.資質管理情況;3.隊伍建設情況;4.年度業務活動開展情況;5.內部管理情況;6.遵守基層法律服務行業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的情況;7.受行政獎懲、行業獎懲情況;8.司法行政機關認為應當考核的其他事項 | 基層法律服務機構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網絡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 冠縣司法局 | 1.《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59號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7號修訂)第三十四條;2.《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2000年3月司法部令第60號公布,2017年12月司法部令第138號修訂)第四十四條;3.《山東省司法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基層法律服務所年度考核辦法><山東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考核辦法><山東省基層法律服務年度考核印章樣式及使用說明>的通知》(魯司﹝2018﹞50號)第六條 |
| 5 | 對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實施的檢查 | 對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實施的檢查 | 本行政區域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實施情況的檢查 | 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 | 一般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網絡抽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2.5年抽查1次 | 冠縣司法局 | 《山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2017年9月通過)第十一條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魯公網安備3715250001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