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4-12-2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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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12-27
政策簡明問答:冠縣人民政府 關于同意《冠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3-2035年)》的批復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2022年11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印發《關于規范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建城管字【2022】10號) ,文中提到:為規范全省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山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等有關規定,2023年底前,各市、縣(市、區)依法編制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或建筑垃圾治理專項規劃,并就目標指標、重點任務等做好與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環境衛生規劃等規劃的銜接。
根據第三輪中央環保督察通報典型案例等情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2024年7月底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魯建城管字【2024】7號)中,明確要求:各市、縣(市)要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統籌考慮建筑垃圾產生量及空間分布,科學規劃各類設施建設規模、選址布局、用地需求、建設時序等,根據實際需要落實建筑垃圾處理設施用地,做好用地保障。
為落實以上文件精神,推進我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規范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等工作,編制《冠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3-2035年)》。
二、有哪些決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關于規范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建城管字【2022】10號)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魯建城管字【2024】7號)
三、出臺的目的是什么?
作為解決我縣建筑垃圾臨時儲存、資源化利用、填埋處置等各類設施的落地問題,確保建筑垃圾規范處置。
四、有哪些重要舉措?
(一)源頭減量
鼓勵建筑工程采用綠色施工方式,優化施工工藝,減少建筑垃圾產生量,比如推廣裝配式建筑等。
(二)分類收集
要求施工場地對建筑垃圾按成分、可利用程度等進行分類收集,便于后續針對性處理。
(三)運輸管理
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確保密閉運輸,防止沿途拋灑,并且規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時間,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干擾。
(四)消納處置
合理布局建設正規的建筑垃圾消納場,同時推進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將其加工轉化為再生建材等產品。
(五)宣傳引導
提高公眾對建筑垃圾污染危害的認知,增強相關企業、施工單位等的環保責任意識,營造良好防治氛圍。
五、實施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意義?
通過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以及相應設施的落地,一是合理管理建筑垃圾,推動其回收再利用,能減少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采,長遠來看利于保障群眾可持續發展的生活環境;二是若建筑垃圾處置不當,會破壞周邊環境衛生,產生揚塵、異味等,降低居住舒適度;三是隨意堆放的建筑垃圾可能占用道路等公共空間,影響群眾正常出行,增加交通安全隱患;四是不當處置的建筑垃圾可能對下水道等公共設施造成破壞,影響群眾正常使用公共資源。
六、實施方案是怎樣進行審查的?
為保障《冠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3-2035年)》編制內容的科學性與合理性,提高項目質量,邀請了山東省城鄉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山東建筑大學、濟南市環境衛生科學研究所等單位3位專家組成專家組,對相關文本和資料進行審閱審查,專家組認為《冠縣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3-2035年)》成果資料翔實,內容完整,建設方案可行,目標明確,實施計劃合理,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同意該方案通過評審。
七、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政策解讀單位:冠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具體聯系人:程浩楠
咨詢電話:0635-588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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