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19-04-22 00:00
11371525MB28284265/2019-26755323
冠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9-04-22
解讀《冠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冠縣城鄉環衛一體化運行機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一、 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縣城鄉環衛一體化運行機制,確保責權明晰和長效運行,切實解決環境衛生突擊治理、反彈回潮、不可持續等問題,結合《冠縣鄉村文明行動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運行機制調整方案》(冠辦發【2015】32號),根據我縣實際,制定了本方案。
二、 制定過程
在《冠縣鄉村文明行動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運行機制調整方案》(冠辦發【2015】32號)基礎上,結合我縣周邊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成績比較好的其它縣市運行管理模式,草擬了《冠縣城鄉環衛一體化運行機制改革方案》(討論稿)。根據各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提出的意見及建議反饋,多次修改完善,并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審閱,形成提交會議研究的討論稿,會議研究通過后印發實施。
三、 主要內容
(一) 明確運行模式。“轉運站以下”的環衛作業,由各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屬地管理,全面負責。“轉運站以上”的環衛作業,縣級統籌運行,由冠縣政和垃圾處置服務中心托管。
(二) 明確職責權限。各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全面負責本轄區環衛工作。冠縣政和垃圾處置服務中心負責各轉運站進站垃圾的轉運處理、轉運站管理維護及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利用。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作為政府主管部門,對城鄉環衛一體化負總責,公路交通、生態環保、農業農村、水利等有關部門負責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環境整治工作。
(三) 明確人、財、物轉隸。人員、場站及設施設備,各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冠縣政和垃圾處置服務中心根據職責權限,進行相應轉隸。
(四) 明確經費籌集及使用辦法。環衛經費繼續實行全縣統籌和縣、鎮、村三級共擔,按每戶每年150元(2018年、2019年因配發垃圾分類桶按每戶每年214元)的標準,由縣、鎮、村按3:3:4的比例分擔;同時制定經費收繳、經費使用及經費管理實施辦法。
明確考核內容及獎懲辦法。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制定考核細則和方案,并組織考核。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對排名前六名的鄉鎮(街道)、縣經濟開發區予以經費獎補;年度考核成績低于90分,或連續三次月考核成績低于85分,或在上級督導、暗訪、滿意度調查中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視情況對責任主體作出約談負責人、通報批評、媒體表態、掛牌督辦等處理。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魯公網安備371525000166號